项目编号: | YBSXES******2 | 项目名称: | 长宁县花滩镇2024年川南早虾产业集群标准化稻虾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人民政府 | 咨询电话: | ****** |
工期要求(天): | 9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480000.00 | 项目发包价(元): | 456000.00 |
资金来源: | 省级专项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2-06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2-07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5-02-08 10:0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中标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合同总金额的5%(向下取整到千,不超过5%)作为履约保证金;退款方式:履约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全部返还,节假日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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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长宁县 | ||
选取地点: | 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项目地址: | 长宁县花滩镇三八村、邓村村 | ||
项目概况: | 新建200.00亩标准化稻虾产业基地,开沟模式面积200.00亩,田埂修筑3537m,虾沟开挖1273m,布设放水设施64处,安设防逃网6920m,布设下田坡道53处;新建土质排水沟1997m;配套1.8m宽生产便道2417m(其中土质路面),埋设DN800涵管12处共计48m。分村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1、三八村。新建120.00亩标准化稻虾产业基地,开沟模式面积120.00亩,田埂修筑2114m,虾沟开挖846m,布设放水设施47处,安设防逃网4250m,布设下田坡道36处;新建土质排水沟915m;配套1.8m宽生产便道1375m(其中土质路面),埋设DN800涵管9处共计36m。2、邓村村。新建80.00亩标准化稻虾产业基地,开沟模式面积80.00亩,田埂修筑1423m,虾沟开挖427m,布设放水设施17处,安设防逃网2670m,布设下田坡道17处;新建土质排水沟1082m;配套1.8m宽生产便道1042m(其中土质路面),埋设DN800涵管3处共计12m。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明(B证);2.须为施工企业本单位人员。 | ||
项目特殊要求: | 一、合同签订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二、验收要求及质量要求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2.按照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在项目建设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业主组织验收,若验收不台格的,施工单位需按照工程质量要求整改后方可验收结算; 4.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增减工程,否则增加工程不予计算工程款。 三、工程缺陷责任服务要求,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金在履行缺陷责任期后无息退还,如因施工单位建设的工程出现无法直接评估但又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特殊情形,业主方可视情况作出延长缺陷责任期的处理,但缺陷责任期一般不超过24个月。 四、付款条件说明 1.本项目工程不设工程预付款; 2.项目实施过程中,县级验收合格后可划拨至70%的进度款,竣工结算审核后可划拨至97%的进度款; 3.工程竣工结算经审核并将工程移交相关部门,且承包人无相关违约责任,发包人预留审核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目无质量问题后按流程申请无息退还,缺陷责任期如有返修,返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五、结算说明:本项目结算以第三方审计结算价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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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建筑工程预算表.xlsx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宜宾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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